盛唐红妆扶龙局 第23章 胡旋舞

作者:叶北竹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4-10 09: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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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投票结果还没有出来,雀跃楼在这个间隙为众人准备了西域歌舞。

此时一个女子步履轻盈地步入大厅中,其肌肤白皙,眉宇之间有一种灵气,她正是薛家的大小姐,薛琪。

薛嫆见厅内的气氛热烈,作为东道主他准备为此地诗会奉上歌舞雅乐,供学子和名家观赏。

虽然大厅中皆是京城中数一数二的名人雅士,但是薛嫆大方地环视一周,见诸位皆言笑晏晏,行了一礼,对众人道:“各位,今日雀跃楼为各位准备了胡旋舞,为此次诗会助兴,请各位移步观看。”

众人闻言,张修等人示意令贺知章先行,贺知章微笑着示意同行,众人纷纷走至栏杆处,将目光投向一楼的中央舞台。

李默很早听闻胡旋舞其旋如风,其转如雨,雀跃楼的舞闻名于长安,此次便可以一饱眼福。

在雀跃楼一楼中央位置有一个舞台,平时皆有歌舞表演,此次上元诗会的演出当然和平时不同,此次的胡旋舞表演是年前花了很长的时间编练而成,在京城中是长安歌舞的一个风向标,不论是编排和舞台表现,还是舞蹈技艺和乐器的配合,皆冠绝长安。

薛嫆趁着舞曲还未开始的间隙径直想张修走来。

“投票结果已经出来了,我会令人在舞曲结束之后交给贺公。”

张修点了点头,“此次诗会能够顺利举办,还是要感谢你。”

薛嫆眉眼低垂,随即迎上了张修的眼神,大方道:“父亲一向喜爱文学,并且与京中名儒皆是好友,能够促成此次诗会,令天下学子齐聚京师,也算是为朝廷尽一些微薄之力。”

“我上次去客栈了解学子们的住宿情况,因为要参加此次上元诗会,他们要提前半月来到京城,加之胡商大批入京,京城中的客栈早就不够用了,有些学子甚至五个人住在一个房间。一方面,对于有些寒门学子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另一方面,居住条件太差,会影响他们的复习赶考。我让户部拨出了一些银子,以朝廷的名义租用两家馆舍,如今京城馆舍客栈皆满,不知薛小姐这边是否有合适的地方,供符合条件的寒门学子住宿一些时日。”

薛嫆想了想,“绸缎庄是有一些空房间,如今店家回家,暂时空置,我将那里腾出来收拾一翻,供学子们居住吧。”

张修眼睛一亮,“多谢薛姑娘。”

“张大人皆是为学子考虑,是以公事为先,此举彰显朝廷仁德,薛家能够帮得上忙也是荣幸。”薛嫆虽为女子但是一席话说的体面有礼,令张修大为感激。

“薛小姐是东道主,按照礼数,你可以代表薛家在大厅中与天下学子一同交流。”

薛嫆露出知性的笑意,“诗歌是我的喜爱,我并不想因为东道主的特殊身份而展示什么,贺公和你们在这里足矣。”薛嫆从小在世家长大,懂得什么时候应该出现,什么时候应该回避。

张修用一种认真的眼神注视着薛嫆,“薛大小姐此意,在下明白。”

薛嫆看着张修的眼神,心中微微悸动,她将眼神移向他处,调整了一下自己略微激动的心绪,忽然转变了话题,“舞台准备好了。”

张修顺着薛嫆的眼神望向舞台中央。

此时传来一声锣响,客人们纷纷将目光移向雀跃楼中央的舞台上,坐在一楼大厅后面的人都已经站了起来,一些华服公子和纨绔子弟们,纷纷倚在栏杆处,选择最好的观演角度,三楼的位置最好,众人起身,便可将楼下舞台的场景一览无余。

人们传来一阵吵杂之声,一个飘然的身影出现在了舞台中央,这位女子面带红纱,身穿露脐短衫,下身着朱红金边长裙,脚踩白色鹿皮软靴。

此女子眼眸为褐色,肌肤如雪,鼻梁高挺,身材婀娜。

其偏偏而立,脚尖微点,低眉垂目,一副起舞之状。

一曲悠扬舒缓的琵琶声响起,女子微微抬头,眼神望向天空,微步凌波,时而如飞雪转身,时而如落花回旋,体态轻盈,如风中之芙蕖。

阴阳顿挫的琵琶声充满异域的风情,曲调悠远而高昂,仿佛置身于星空下的大漠上。

李默的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憧憬之色,他的手不由地随着曲调而动,伴随着塞外的旋律似乎沉浸在了胡人女子优美的舞姿当中。

在来到长安后他见到了很多美,每一种美都让他有一种想要作诗的灵感,而现在在舞台上的这位舞者带给与他的灵感让他显得微微有点激动,李默看的很认真,他几乎每个细节都没有放过,跳跃、旋转、低眉、信手,也许每一个动作也许都会出现在他的诗里。

曲调忽然转急,如密集的雨点落在玉盘之上,女子足尖点地,做蝴蝶欲飞之状,转动身形,长裙飞舞,金边在烛火下闪耀着光华。

人群传来喝彩之声,雀跃楼顿时沸腾。

此时薛嫆以事务为由准备退下,双方行了一个告退之礼。

李适之并没有要打扰两人谈话的意思,见薛嫆离开之后便走了过来。

“此胡旋舞在长安不会有出其右者。”

张修点点头,道:“体迅如飞燕,轻盈如落雪。”

李适之的表情依然很冷静,但是眼神中闪出别样的神采,“翩婉飘摇,顿收迅疾,就像是大漠中的风沙。”

舞者足尖点地,旋转如风,场面上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李默不由自主的站起来,脸颊洋溢着红晕,朗声道:“其旋如风,其耀如华,果然精彩!”李默拿起了酒杯,将杯中酒一饮而下,脸上洋溢着兴奋之色。

“大唐盛世,今日目睹胡旋舞果然名不虚传。来人,文房四宝!”娥女拿来了文房四宝,李默提笔蘸墨,诗兴大发,挥笔疾书,众人皆围了过来。

张修注视着李默道:“他不仅诗风和李白有一些相似,并且和李白一样,喜欢在喝酒之后写诗。”

贺知章轻抚着长髯看着李默在宣纸上任意挥洒,作为一名书法大家,他看着狼毫在宣纸上握运顿提,眉眼微动,眼神中露出欣赏之色。

李适之的嘴角也露出了一丝微笑,对一旁的张修道:“他的确有点像李白,我看贺公似乎很喜欢他,贺公一向好客,不如让他到贺公的府上修撰文书?”

李适之是看重了李默之才,因此才有此思量,张修明白了李适之的意思。

张修道:“他曾经弃官而去,你怎么那么肯定他会留在京城?”

“我能够感受他追求的东西。”李适之似乎很自信,“和我们追求的东西相同。”

张修看着他,“看人你一向很准,我的确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就像我第一次见你时的感觉一样,我觉得我和他能够成为朋友。”

“贺公一向好客,他虽然不喜欢做官,在贺公的府上并不会有何不妥之处,虽然他现在并没有下定决心,但是我总觉得,他可以担负起这份责任。”

“你好像很了解他?”

李适之意味深长地道:“想要去改变一些事情的时候,必须要肩负起一些责任。”

张修凝视着李适之的侧脸,李适之的眼神中有一种淡淡的忧郁,这个被评价最高的一个当朝状元,他是皇族,有着复杂的身世,甚至有人将其与年轻时代的姚崇相比较,这个集才华与智慧于一身的人似乎在用预言的口吻讲述着一些他能够预见到的事情。

顿笔,提悬,诗成。

张修看着宣纸上龙飞凤舞般的行书,眼神中露出欣赏之色,评价道:“此诗一气呵成,清新四溢,俊雅飘逸,美而不艳,能成此诗者,心无旁骛,不忘初心。”

贺知章走过来认真地看着李默的诗,手抚白须,眼神也发出了光,“京城中的诗,囿于形式,追求格式华丽,此诗清新秀雅,就是一个从山川树林中走出来的游子所做。”

张旭道:“若不是一个一心向诗的人很难写出这样的句子。”

张修见李适之没有说话,故意打趣地问道:“你是去年的诗魁,就算你不参加诗作评选,你也不应该一言不发。”

李适之耸了耸肩膀,露出一丝苦笑,随即用认真的语气评价道:“官场沉浮,我已经写不出这样的诗句了。”

胡旋舞毕,众人看着李默的行书和张旭的狂草,皆津津乐道,相协进入大厅中,众人方才对三首诗投票的最终结果已经计算出来,贺公拿起信封,取出了信封中的信纸,贺知章眯了眯眼,仔细辨认着蝇头小楷的字迹,众人皆静言等待宣布结果。

贺知章顿了顿,环视一周,公布了最终的结果,“李默的诗获得诗魁,桓三郎的诗名列第二,张旭的诗名列第三。”

众人向两位获奖者投去恭贺的目光,获奖的人有三个,但是这个桓三郎的人一直没有出现,贺知章见桓三郎并未出现,道:“想必这个叫桓三郎的是别名,这位桓兄,若在大厅中,现在是揭晓真名的时刻了。”

贺知章一席话之后,大厅中依然没有人回应。

贺知章道:“老夫品读这位桓兄的诗,其也是一个青年才俊,或许这位桓兄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到场,我想,只要有缘终会相见。”贺知章言语之意是说,这位桓三郎也是一位才俊,不会因为自己的诗屈居第二而不愿露面,张修和李适之为朝廷命官,为避嫌,皆表示不参赛,这个桓三郎除非自己以真名示人,否则根据一首诗根本不能猜测出其到底为何人。

众人皆是明理之人,也明白贺知章之意,因此也没有无端猜测。

桓三郎始终没有出现,贺知章心中了然,随即道:“愿诗坛永远长青,来,我们干一杯!”

众人纷纷拿起酒杯共饮。

张修此刻也拿起了酒杯,但是其心中明白,桓三郎的诗跟自己的一个朋友的诗风很像,不免有些感叹,其身处险地,算计人心,搅动风云,但是心中的那颗炽热之心依然没有改变。

众人酒杯对饮,畅谈古今诗家,聊至深夜,众人才依依惜别,雀跃楼外的公子和看客皆围了上来,向几位诗家求取墨宝,薛家家仆努力维持着秩序,直至几位大家坐上了马车之后,家仆护送回府。

薛家的大小姐薛嫆去处理馆舍,宴会结束之后,薛家的二小姐薛琪便出现在大厅,处理后续的事务。

家仆维持秩序,人流秩序井然的离开,为了避免京中的名儒被求取墨宝的人围堵,薛琪已经安排马车令家仆护送几位名儒从侧门离去,倒也没有发生人员拥挤混乱的现象。

张修见薛嫆没有出现,自然知道其是去处理馆舍之事,心中一阵微热,因为举办此次诗会张修与薛琪也相熟,张修离去之前对薛琪嘱咐一番,替她照看李默。

李默此刻手枕着胳臂玩弄着手中的酒杯,眼神露出醉意。

李默是上届科举的探花,并且其辞官远游的事迹京城人人皆知,今日归来又获得了此届诗会的诗魁,薛琪不竞对李默非常好奇。

薛琪走过来,看着李默的表情,露出一丝笑意,道:“李公子,方才贺公邀请你去他的府邸,你为什么不去?”

李默道:“我现在满身酒气,连路都走不稳,我不想失礼于贺公。”

“所以今天晚上你打算住在雀跃楼?”

“不。”李默抬起头,“我还要喝酒。”

薛琪吃惊道:“你还要喝?你要一个人喝?”

“你陪我喝。”

令薛家二大小姐陪自己喝酒,在长安够资格说出这句话的人并不多。

薛琪看着李默微红的脸颊,“好,我陪你喝。”薛琪居然答应了李默。

几杯酒下肚,薛琪是大家闺秀,书香之家,做为一个喜诗之人,自然读过百家之诗,自然包括朝廷三甲的诗,因此对于当朝探花也有一丝了解,饶有兴致地道:“描写胡旋舞的诗有很多,但是似这首诗这般匠心独运,自成一体的并不多,所以说李探花的真迹富贵人家都想要,并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

此刻李默微醉,似笑非笑地看着薛琪,“早就听闻薛家两位小姐喜好诗歌…看来此言非虚,不知薛姑娘对诗如何理解?”

薛琪眨了眨眼睛,想了想,很认真的回答道:“我能够通过诗看到那些人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同时我也被他们的这种感悟所感动,我想让更多的人都能感受到这种感动,因此每年的雀跃楼诗会便是我最看重的一件事。”

李默虽然醉眼朦胧,但是醉酒之后情绪更加真挚热切,“或许我应该感谢你们,若没有你们,或许我就根本见不到这些与我有着相同的感受的人。”

薛琪道:“你是当朝探花,你的墨宝就能买到五十两银子,想要认识你的人应该很多。”

“不同。”李默用力的摇了摇头。

“有什么不同?”

“他们都是我所欣赏的人,和我有着相同的想法,他们是朝廷未来的希望,只有在这里…”李默用手指了指地面,“只有在这里,我才能够见到他们。”

薛琪怔了一怔,才发觉这个看似放荡不羁的李默心中还怀着家国情怀,似乎觉得对其的了解又加深了几分。

“当年的诗会是爹爹负责主办的,那时我还小,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便喜欢上了诗。”

“与其说是你喜欢上了诗,还不如说你感受到了一种希望。”李默虽然醉了,但是此刻的言语却充满情感。

“希望。”薛琪默念着这两个字,“没错,是一种希望,就仿佛当时的那些人能够带给这个天下最美好的东西。”薛琪看着李默,“你果然说出了我心所想,我觉得诗人就应该像你这个样子。”

李默摇了摇头,用无奈的语气道:“我是一个穷光蛋。”

薛琪笑了,“你并不是穷光蛋。”

“哦?”

“你靠一支笔就可以换回来所有,像这样的穷光蛋有几个?”

李默大笑,但是他毕竟醉了,他用手扶住了自己沉重的脑袋,喃喃道:“我真没想到薛家的二小姐是这样一个有趣的女孩子。”

薛琪的眼睛闪过一丝亮光,昂起了头,“有趣的女孩子?你是第一个这样评价我的人。”

酒意上涌,李默感觉头有些越发沉重,便不由自主地枕在自己的胳膊上。

“嗳,李默,你醒醒。”薛琪两腮微红,他看着倒下去的李默,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怜惜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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