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吧!”
全场沉默……全场掌声。
时不时有两个男生在呼喊,他们振奋的样子就像在捧场自己爱豆的演唱会。
章翰走上讲台,微笑着点下了一首叫做《行星》的歌。
他似乎在发抖,或许他也做了很久的心理斗争吧!
“这首歌,我要送给易嘉……”
后面的话我没再听,因为我下意识地蒙住了耳朵、闭上双眼、弓下身子、企图隔绝这个世界。
我知道外面肯定是呼声一片,少女羞红了脸,好友们簇拥而上,老师也会在这一刻回忆起逝去的青春,为这位男孩的勇气振臂高呼。
我知道在这首歌主旋律开始前,会有一对恋人相互对视,像是热恋期不识家族隔阂的罗密欧和朱丽叶。
郑江推了推我:“好了,他们唱歌,我们都要提前出去了”
这是谁搞的规定吗?我看向后排,没多少人走出去,应该是郑江忍受不了现场的混乱吧,他向来喜欢安静!
“难受吗?难受就更要出去了,你想看着他们秀恩爱吗?”
见我迟迟不肯动摇,他又劝道:
“放心,不属于你的终究不属于你,反正你们已经合影过了,该放手就放手……”
郑江不知道合照要五元一个人,我也没告诉他我拿他借的两块钱买了丸子,为了不露馅,也为了不让自己难受,我选择了听他的话。
我将音乐书放在桌上,在他的牵扯下、在一片几乎人声鼎沸的背景中,向音乐室大门口走去,背影只剩落寞,但不孤独。
“多想飞行到那里,寻找谜题……”
“让我变成行星守护你,可以躲在云层偷偷照亮你……”
当台上的章翰唱出这句台词时,众人开始起哄。
站在教室后廊的我也倍感震撼,因为他唱得……真的很好听。
越过了初唱的青涩阶段,在这片封闭却宽广的音乐厅里,他的歌声回荡,胜过了我在KTV听到所有的音乐效果。
我从没听过这首歌,但只是听到高潮部分的第一遍,我就已经熟悉了这首歌的曲调。
我和郑江同时看向讲台,章翰一边在台上走马灯般走动,一边拿着话筒高唱。
而在唱到下一个“让我变成行星守护你”时,他突然抬起右手,指向台下正端正坐姿的易嘉。
女孩有些怅然,脸红瞬间漫到了耳根。
随后,每一次歌词中出现“你”,他都会指向那个女孩,眼神坚定。
那个女孩也做出了回应,她含情脉脉地看着他,眼神里充满了爱意,他正痴恋于台上为爱疯狂的少年。
我看出了她眼里的犹豫,她似乎想上台和章翰对唱,她的朋友们也都在怂恿,但她没有,只是坐在座位上,双手轻撑起脑袋,紧紧注视着台上男孩的眼睛。
男孩也会在唱高潮部分时与她对视一眼,随后又恋恋不舍地移开。
这首歌高潮被他唱出了为爱不羁的情感,他并没有像唱其它情歌那样双眼不离女孩、魂迷其中;而是看一眼又仓皇避开,随后悄悄寻找机会再看一眼。
他们真的就像躲避家族捉获的中世纪恋人,身着礼服正在酒宴上的两支舞队里眉目传情。
这首歌很快唱完了第一段高潮,进入了间奏阶段,台下陆续有人为他打响节拍。
那一刻,仿佛全世界都认可了他们……
……
很快,间奏很快就结束了,但所有人都迫不及待男孩再次唱出高潮,所有人都不喜欢间奏,除了我。
“守护你……照亮你……”
教室外的人开始回来,郑江似乎也不打算走了,那我也不走了吧!
我开始学着章翰的动作,哼着和他同样的歌,唱到“你”时,我也会指向那个扎着偏马尾的女孩。
只不过她看不到,她正迷恋于舞台上“王子”的舞姿,自然不会注意到她背对着的教室后廊、有另一个男生为她唱的《行星》正在被人群的喧嚣声淹没。
我不在乎她能不能看见,我只知道:我想比台上那个男孩做得更好。
我开始欺骗自己,为自己洗脑:“章翰在四周张望,而我眼里全是她,只要她回头看一眼,就一定能看到我”
拜托,那几个家伙不是喜欢笑吗?你们现在可以放心嘲笑我了,你们只需要放心地笑,把那个女孩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就行,那样她就一定会注意到我,你们放心嘲笑吧!我不怕嘲笑的……拜托,为什么周围只有节拍声?我现在不可笑吗?你们嘲笑我啊!!!
我的动作有些浮夸了,有没有更多人看出我的怪异举动我不知道,但郑江肯定是看不下去了。
他将我抬起的手按回并驳道:“够了,认清现实!她现在看章翰的眼神跟你之前看她的眼神一摸一样”
我没有理睬,继续我行我素,仿佛这样做我就真的可以像歌词一样变成行星永远照耀她。
不知为何,我有些想哭,我感到很害怕,这种怕只有在过完年、父母收拾行囊准备离开时我才有过。
该死,我到底在怕什么?
眼前的世界似乎真的朦胧了,我知道郑江说的话的确是现实,但我不想接受、也很努力地不去接受。尽管这对情侣其实很早就已经为我所知。
那一刻我仿佛明白了些什么……有些人或许真的只能像行星一样,永远围绕着恒星转、永远无法靠近。
因为靠近了,反而会伤害她。
那首歌的最后,行星离开了,被一颗小陨石拖走的。
我们走下了楼、吹着风、享受着阳光,我也很快停止了流泪。
我的表情开始惬意起来,开玩笑,这么好的太阳怎么可能不惬意?
但我心里清楚,刚才发生的那一幕,我一生都无法忘却。
或许多年后那个释然了这段暗恋的我,每当想起这一经历时,也会莫名想哭。
郑江有些不嫌事大。
“你身上醋味真的浓啊!”
“你怎么知道我中午在菜里加醋了的?”
我在很认真的回答,没有搞扯。我有一个很奇怪的癖好——噬醋如命,饭菜无醋不欢。
不喜欢吃四季豆,我就会拿一个空碗,倒上醋,添点辣椒酱,然后蘸着吃。
当然,郑江口中的“我身上醋味浓”是指我刚才音乐室那些举动。
只是被我的直脑筋理解错了。
“郑江嗅觉这么好吗?连我中午蘸醋吃饭都闻出了……”
我的思绪又开始发散了。
他白了我一眼:“你听没听过,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舔狗是什么?当时我不知道舔狗是什么意思,就反问。
他表情有些无奈。
“你这么喜欢她,但她喜欢别人,你能怎么办?”
“……”
“我给你说直白点,你这是在破坏别人的感情,你这是小三行为”
“……”
“你追她的前提是她没有跟别人谈恋爱、也是单身。但人家都有喜欢的人了,你这样做不是小三是什么?你这不是专门为难你自己吗?”
多年以后,当我再次回忆起他说的这些话时,我都怀疑他是穿越过来的了。
这是一个六年级儿童能说出的话?
不过我当时还是没有认真听,而是默默在内心编下属于这段故事的文案。
并领悟了一个道理:“男人,一定TM的要会唱歌”
……
音乐课很快就上完了,音乐老师让学号最后几位的同学留下来打扫音乐室。
我们班的学号是按照姓名字母顺序排的。
呵呵,好巧不巧,章翰是Z,易嘉是Y,他们两个一起留下了。
我和郑江提前离开了音乐室,这些消息是我在写作业时,杨宇下来告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