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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蓝鳍金枪鱼只有二十个可食用骨髓。

这家高级日料店专门提供类似的美味:食材奢华稀有,包厢隐秘隔音,服务贴心周到,主客宾至如归。

能在这儿吃得起饭的人都不会在乎价格,他们只在乎食物本身。就算是不习惯吃生鱼的人,也能在在此享用到其他手法制作的美味。

即便如此,莱克斯还是无法理解面前的食物:

白森的鱼骨上掺杂着鲜红的鱼肉,圆柱形的一段脊椎骨就那样直白地躺在盘子里,骨头的中心托着一块半透明、果冻似的玩意儿。

这就是蓝鳍金枪鱼的骨髓,生的。哪怕那块骨头用金箔纸掩耳盗铃似地包裹了一圈,也改变不了生骨髓给人带来的冲击感。

吃下它,仿佛就会变成茹毛饮血的原始人。

布鲁斯却没有类似的感受,他伸出手,用小银勺挖取鱼骨中的骨髓大快朵颐,连声赞叹:“这可是走冷链的冰鲜金枪鱼,非常的美味,非常的新鲜,。”

莱克斯看着布鲁斯熟炼地用刮骨刀从鱼骨上面刮下肉泥,心说你直接追着生鱼啃算了,那个足够新鲜。

最后,莱克斯还是没有对那块骨头伸手。他放下手里的筷子,“布鲁斯,我猜,你今天约我吃晚饭,不只是为了美食吧?”

吃饭?

一想到自己对面坐的其实是蝙蝠侠,每天晚上都会打扮成大蝙蝠的模样在哥谭的夜晚乱逛,莱克斯就吃不下饭——

他怕自己笑出声来。

一个氪星人想要做好人好事,并且在天上到处乱飞,这个莱克斯能够理解。

就算超人现在突然活了,并且突发奇想的表示“我不吃牛肉”,把大都会的所有人都变成素食主义者,莱克斯都不觉得意外。

谁让他有超能力呢!

但是蝙蝠侠?

一个靠着钞能力获取各种高科技装备,把自己打扮成蝙蝠模样的富二代,一个没有超能力的普通人类。

哪怕他在GCPD(哥谭警察局)的楼顶上安装了蝙蝠灯,实际上的行为也不过是和一群精神病人交流病情,然后再把这群精神病患者关回精神病院。

能干出这种事的人,不是有精神病,就是心理变态。

哇,你们哥谭真的是一群疯子。

莱克斯不想管哥谭的事,最好哥谭人也别来管他。他对蝙蝠侠的态度一直介于勉强的尊重和彻底的厌恶之间,这还是看在蝙蝠侠也是地球人的份儿上。

如果今天的对话是集团话事人之间的商业交流,那当然可以,莱克斯不会和钱过不去。但布鲁斯却将自己带到了这个地方,这就是另外的话题了。

约里斯今天晚上要和地方检察官狄兰·莫里森就明日假起诉星球日报一事展开会谈,这件事他是和自己报过备的。

那条野生的蓝鳍金枪鱼是约里斯找人弄的。鱼太大,二十个人都吃不完,这才卖给了做鱼的店家。

吃饭的店也是约里斯深思熟虑后决定的。莫里森检察官的父亲曾是驻日美军,他从小在日本长大,所以才选择了这家高级日料店。

布鲁斯·韦恩……不,蝙蝠侠分明就是冲着约里斯来的。

“我听说韦恩集团有在资助正义联盟?”莱克斯见布鲁斯不说话,主动给他了一个台阶下,“伱也看见了那篇报道?为了那篇报道来的?”

“……是。”

来大都会之前,布鲁斯想了很多种套话的方式,却不想莱克斯主动提了起来,这让他不得不重新构建话术。

“那篇报道真是莫名其妙啊,真不知道写这篇报道的人再想些什么。”

布鲁斯姿态随意,边吃边说,仿佛这就是一句日常谈话。他一直余光观察着莱克斯的表情,没有一丝微表情能逃得过他敏锐的眼神。

随着时间的推移,莱克斯的脸色也愈发难看,他自始至终都未曾动过筷子。

果然,这件事有他的授意,这背后不止是超人被造黄谣那么简单。

一定还有别的阴谋!

“一眼假,别听,别看,别信。”

莱克斯摆了摆手,恨不得赶快结束这场没有意义的试探,“就是纯纯的炒作,报纸卖不出去了开始搞的烂活。”

他妈的,他真是吃不了一点生的东西,闻这股鱼腥味就想吐了。

这个房间为了隔音还放弃了通风性,那么大的鱼骨放在桌子上,发出难以言喻的酸味——这东西到底谁在吃啊!

“报纸卖不出去吗?”察觉到莱克斯表情有异,布鲁斯继续追问了下去,“据我所知,星球日报还没到这个地步吧。”

“谁知道呢,它又不是上市公司。叫IRS来查查税务状况就是了。和超人没关系,不用管。”

他在极力撇清这件事和超人的关系。布鲁斯陷入了新一轮的沉思,这是在暗示什么吗?

超人活着的时候,莱克斯就一直针对他;现在超人已死,莱克斯如今对超人的反应也应当考虑……

万一哪天莱克斯·卢瑟也疯了呢,蝙蝠侠不由得往最糟糕的那个可能性构想。

果然很危险啊,莱克斯·卢瑟。

.

「有人查你,先别出来。」

约里斯瞄了一眼手机,发现莱克斯突然发了这么一条信息过来。

莫名其妙,不过好在我的事已经办完了。

“狄兰!还要多谢你的照顾,”约里斯激动地握住了检察官狄兰·莫里森的手,“明天的事就拜托了。”

约里斯这边,才是真正地享受了一番主宾尽欢的晚餐。这顿饭本来就是他为了照顾莫里森特别预约的,约里斯也吃得心情也十分愉快。

“欸,能帮上您的忙,是我的荣幸才对。”莫里森主动站起来,向约里斯敬酒。他将这杯清酒一饮而尽,一整瓶酒都让他一个人干了。

独留下装酒的瓶子。

江户时期的伊万里烧,钴蓝釉下彩,再上金釉;绿红色的花叶纹彩既有浮世绘的韵味,闪亮的金釉又带着欧洲独特的审美。

“多好的酒,”约里斯用手抚摸着空瓶子,“检察官阁下既然这么喜欢这酒,不如就把它带回去吧。”

“这怎么好意思呢!”

“欸,一点酒而已,又不值钱。”

真正昂贵的不是酒,而是装酒的古董瓷瓶,这才是真正的买椟还珠。

莫里森不好推脱,只好接受了这瓶不值钱的“便宜酒”,把瓷瓶收了起来。

这个啊,才叫做宾客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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