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气大宋 第4章 何去何从

作者:搂住油菜花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4-10 06: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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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扶着赵信走了几个小时,来到一处山坳,前方横亘着一处小小的村落,到家了。

山里住的都是些猎户,在回来的路途中赵信已经了解到了燕子的身世。

这村里住的都是猎户,她爹也是。不过这年头人均寿命不高,她十六岁的时候父母就撒手人寰了。

她嫁给了同村的一个男子,可惜还没好多久,半年前她男人上山打猎,遇见了猛虎。虽然后来猎户们一起上山杀了那猛虎,但她男人已经变成了虎大便。

现在就剩下她一个,村里的老光棍倒是想打她的主意。

不过她才死了男人,暂时还不能再嫁。

而且她刚守寡,村里的老光棍也没好意思这么快下手。

但最多再等半年,到时候她想守也守不住。

燕子把赵信安置在炕上躺好,就赶着驴出门了。

赵信在炕上躺了一会,瞧见炕头有面铜镜,想着之前被砍了一刀,也不知道恢复得这样了,会不会毁容啊?就拿过来照了照。

只见昏黄的镜面上,映出一张俊俏的脸庞。

雾草,赵信立马被自己帅到了,不愧是老赵家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改良过的基因啊!

赵信记得前世曾经在网上看过宋朝历代皇帝的画像,见证过老赵家是怎么从粗黑胖子,一步步变成俊俏小郎君的。

这张帅脸现在是我的了!赵信很是满意!

脸上的刀伤现在已经消失了,连一丝疤痕都没有留下,看来那湖水疗效相当好。

只不过额角被撞的地方,却留下几道浅浅的红痕,像是水波。

他伸手摸了一下那道水纹,整个人瞬间就消失了。

现在没什么事,他决定好好探索一下这个神奇的空间,只可惜这个想法很快就作罢了。

这空间看似辽阔,其实都被无形的屏障阻隔着,能供他活动的地方,不过几个平方而已。

包括那片湖水,他试探着下水,往湖中间游,还没游出两米远,就被无形的屏障拦住了。

他想潜水过去,结果都一样。

无奈之下,赵信放弃了探索,又回来了炕上,开始思考这个空间能给他带来什么。

第一,关键时刻可以藏身,这算是保命神器了。

第二,神奇的疗效,脸上那么大的伤口,几天就完全消失了。骨头摔断了,几天都能长好。这要是开发出来,当做药卖,那得赚多少钱啊?

第三,用那片湖水浇灌出来的果子,长得又大又甜,这要是种粮食,亩产千斤不是梦吧?只不过那片空间太小了,种不了多少。可如果先留种,拿出来种,不知道行不行呢?

赵信乱七八糟地想了一回,却又发起愁来,他现在这个身份,实在是太麻烦了。

一个亡国的王子,有个屁用,还不如穿成普通人呢。

他不想去庆源府,万一被金人抓到,就只能去五国城住地窖子了。

可是不去的话,这个腿……实在是看不过眼啊。

而且,以后的生活也会受到影响。就算脸再帅,也架不住是个残废啊!

他一狠心,想自己敲断了腿重新接,但自己这个手艺……

又踏马接歪了可咋整?

不过是多受一茬罪罢了。

想要完美的接骨,还得找个靠谱的骨科医生才行,那么去庆源府无疑是最正确的选择。

而且根据燕子所说,当年她阿翁从山上摔落,断了几根骨头,也是那个老郎中接好的。

只可惜那个老郎中原本在镇上的,后来名气越来越大,就去庆源府了。

而且,治好腿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又该何去何从呢?

留在金国迟早被抓,逃去南宋吗?赵构那厮可不是什么好鸟!

如果没记错的话,赵构这王八蛋心眼忒小,他坐稳皇位之后,对他有威胁的宗室,全都被他弄死了。

而赵构自己,又被金人吓成了阳痿,生不出儿子,最后只能找了太祖家的后人,过继给自己当儿子。

导致赵二家的皇位传了一百多年,又完璧归赵,重回了赵大家。

我现在可是赵榛,虽然年纪比赵构小,可我是明达皇后所生,正儿八经的嫡子。我要是逃到南宋去,肯定分分钟被这王八蛋弄死。

南北皆不行,天地之大,又该何去何从呢?

历史上的赵榛,从金营逃脱之后,被人接到了五马山,奉为义军首领,他曾经写信向赵构求援,但赵构只给了他一个河北兵马大元帅的虚衔,至于援兵?抱歉得很,一根毛都没有。

不过这是宋国的记载,金国却有另外一种记载,五马山那个赵榛,其实是个冒牌货。乃是燕人赵恭假冒的。

但不管宋金两国的记载谁真谁假,赵榛领导五马山义军抗金,肯定是确有其事的。

那么,也许我的宿命,就是前往五马山,凭着信王的名号,聚拢燕赵豪杰之士,抗击蛮金?

若能如此,倒也不枉穿到这时代一遭。

想到这里,赵信不由得豪气顿生!

……

等到天色向晚,燕子终于赶着驴回来,驴背上驮着的,是那头三条腿的野猪。

燕子麻利地拆卸完野猪,就开始给赵信做饭。

晚饭比较简单,一大盆用酸菜炖的野猪肉。

野猪肉腥骚味重,酸菜倒正好掩盖,吃着还行。

赵信就着野猪肉吃了几个炊饼,去洗漱了一番,便躺着休息。

没多久,燕子也洗好了,她涨红了脸,便在赵信的下首躺下。

这屋子里就一个炕,也没别的地方睡觉了。

她自己都上炕了,赵信也不好说什么,就往里面挪了挪,合上了眼睛。

好在炕很大,虽然两人躺在同一张炕上,却隔着不远的距离。

赵信很累,很快就睡着了。

燕子却没有睡,她已经大半年没有和男人一起躺在一张炕上了。

今天上午,在丛林里第一次看见赵信的时候,她就被吸引了。

他可真白啊,比自己还要白,细皮嫩肉的,比山里那些糙汉子可强到天上去了。

这一辈子第一次见这么好看的男子。

他应该是遇到了强人,这才落难了吧。

天可怜见,居然让自己遇到了他,而且他还救了自己。

月光如水,从窗子外照了进来,照在赵信的身上,他侧身躺着,月光照见的棱角分明的轮廓,显得更俊了。

燕子忍不住伸出手,去抚摸赵信的脸颊,停留了一会儿,又滑到他的胸口……

……

天色刚亮,燕子就起了床,开始做早饭。

虽然癫狂了半夜,但作为一个猎人,她的体力很好。

做好早饭,她就开始服侍赵信穿衣,衣服是她死去的男人的,只是粗布麻衣。

不过赵信这身体乃是皇家血脉,虽穿麻衣,依旧帅气,令燕子沉醉不已。

在没有和赵信苟合之前,她最多只是欣赏,但成了他的女人,眼神就不一样了。

赵信有些尴尬,没想到古代的女人居然如此的开放。

不过他上辈子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也是妥妥的渣男一枚,所以就很淡定的接受了。

两人吃完饭,燕子就去套车,带上她死鬼男人用命换回来的虎那张皮,还有一些换洗衣裳什么的。

燕子将赵信扶上车,鞭子一甩,麻利地赶着车,往庆源府方向去了。

此去庆源府有三日的路程,两人赶着一辆驴车,饿了就吃点炊饼和肉干,渴了就喝点山泉水。

因为没钱,所以也并不在路过的村镇投宿,只在野外过夜。

荒郊野外,幕天席地的,两人自然也没干好事。

要不是顾着赵信的腿伤要早日治疗,两人只怕还要在野外多呆几日。

一路走来,行人渐多,到了第三天中午,路过一条清澈的河流,一座宽阔的石拱桥横跨河面之上。不远处是恢弘的城池,庆源府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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