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戎大汉 第355章 针对和谈相关准备(12)

作者:熊猫大泡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9-25 06: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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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人以畜牧业为主,兼营狩猎。依靠的畜牧主要有马、牛、羊三种,其中又以马最为重要。在饮食当中,肉、乳品尤为普遍,有时会食用鱼类。其生活地点常随着季节转移至其他地方。匈奴人用畜衣作衣服,他们很早就制作裤子、长靴、长袍、尖帽或风帽,无论在行重或保暖方面,都很适应当地的生活。住的地方叫穹庐,是毡帐所制的帐幕,需以木条作柱梁。并使用各种陶器及金属器。匈奴人不仅有耕田产谷,还建有谷仓来藏谷。除在本部耕种外,在西域还有骑田。匈奴人也十分重视商业交换,以牲畜去换取奢侈品。常与汉人互市交易,并将汉人物品转买运到西域各国并包括罗马帝国,在汉对西域通道中断之时尤为如此。

匈奴人信奉萨满教,五月于龙城祭天地、祖先、鬼神。匈奴每年有规定的日子举行集体的祭祀。每年三次集会的日期,《史记》说是正月、五月及秋季,《后汉书》为正月、五月及九月,两者皆为一致。大致上,正月的集会是个小集会,参加的人是匈奴诸长。五月的大会最富宗教色彩,参加的人数很多,主要是为祭其先祖、天地及鬼神。秋季的集会则是为秋天收成而感谢天神的集会。关于集体祭祀的地点,大致上是在单于所在的地方举行,虽然都是祭天,同时也有商讨国家大计、秋后感谢天神等任务。匈奴人对其祖宗的坟墓很为重视,不只相信祖宗死后有神灵,其他人死后也有神灵,也可以降吉凶。也相信人死后,需要享用金银衣裘以及女人。

在战争时,匈奴人还相信各种巫术。其内容如下:“曩者,朕之不明,以军候弘上书言“匈奴缚马前后足,置城下,驰言‘秦人,我丏若马’”,又汉使者久留不还,故兴遣贰师将军,欲以为使者威重也。古者卿大夫与谋,参以蓍龟,不吉不行。乃者以缚马书遍视丞相御史二千石诸大夫郎为文学者,乃至郡属国都尉成忠、赵破奴等,皆以“虏自缚其马,不祥甚哉!”或以为“欲以见强,夫不足者视人有余。”易之,卦得大过,爻在九五,匈奴困败。公车方士、太史治星望气,及太卜龟蓍,皆以为吉,匈奴必破,时不可再得也。又曰‘北伐行将,于釜山必克。”卦诸将,贰师最吉。故朕亲发贰师下釜山,诏之必毋深入。今计谋卦兆皆反缪。重合侯得虏侯者,言“闻汉军当来,匈奴使巫埋羊牛所出诸道及水上以诅军。单于遗天子马裘,常使巫祝之。缚马者,诅军事也。’又卜“汉军一将不吉”。匈奴常言‘汉极大,然不能饥渴,失一狼,走千羊。’乃者贰师败,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据估算,汉初匈奴盛时,人口约有二百万。宣帝时五单于争立,人口减为一百七十五万;五单于混战后人口更少,约为一百五十万;及至其衰落,分裂为南北,人口仅存约一百三十万。曹魏时,分匈奴为即左、右、南、北、中五部,左部帅刘豹统辖万余户,居太原郡故兹氏(今山西汾阳);右部6千户居祁县(今山西祁县);北部4千余户居新兴县(今山西忻州);南部3千余户居蒲子县(今山西隰县);中部6千户居大陵县(今山西文水)。共3万余户,人口近20万。而刘渊在并州起兵时,并州匈奴总人口约35万左右。

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皆言“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桓宽《盐铁论·论功》却说“虽无礼义之书,刻骨卷木,百官有以相记”。此盖指汉文帝时嫁予单于的宗女,随从宗女身边的官员中行说,教导匈奴单于左右疏记及计算畜物数目。《后汉书》中有一首《匈奴歌》,不少学者用蒙古语、突厥语、叶尼塞语言等进行过分析和解读,都没有得到理想的结果。

关于匈奴语的来源,由于资料阙如,很难得到肯定的结论,有些认为匈奴人讲阿尔泰语系的蒙古语族,也可能主语阿尔泰语系的满通古斯语族,而其他则认为他们的语言属于叶尼塞语系。蒲立本《上古汉语的辅音系统》的附篇《匈奴语》里面提到,匈奴语的很多汉语对音都是以汉语l-打头的,这可以对译*l-或者*r-(*表示早期拟音),但阿尔泰语普遍不允许l-或者r-在词首。蒲立本认为匈奴语可能和叶尼塞语有关。有些则认为是东胡、蒙古语的混合。有关匈奴人的语系,到现代社会关于匈奴语的语言系属问题,学术界仍然存有很大分歧,主要观点如下:

1、认为匈奴语是许多语言的混合;

2、认为匈奴语属于一种西伯利亚地区的叶尼塞语言;

3、突厥语说;

4、蒙古语说;

5、龟兹—鄯善吐火罗语。

当今对匈奴社会研究两极世界理论分析指出,对匈奴社会性质的探讨,一些历史学家习惯于简单机械地套用马克思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结果就是坚信匈奴属于奴隶制社会,但是这种观点不符合史实。在奴隶社会里,奴隶没有任何支配自己经济的权利,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归奴隶主所有,连奴隶本身也是奴隶主的财产。而封建社会农奴有自己的经济,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另外,也不是所谓的氏族奴隶制。匈奴对于被征服的各国实行殖民政策,是以整个部族为单位,向他们征收赋税,这近似于实行赋税制的封建农奴制的剥削方式。但是,役使于匈奴政权的各部落人民,有自己的士族、部落甚至国家政权,有自己的经济、自己的生产工具,只需拿出部分来缴纳匈奴统治者征收的定额税贡。这显然不是奴隶制的特征,而是兼具原始部落制和封建农奴制特征的社会形态。

有关匈奴人的史料,在史书方面,司马迁的《史记》、《匈奴列传》、班固《汉书》、《匈奴传》、范晔《后汉书》、《南匈奴列传》、唐修《晋书》、《北狄匈奴传》及《载记》部份为记载匈奴历史的史料,其他各列传或多或少有记载关于匈奴的事迹。其他的史书如《战国策》、《东观汉记》、《汉纪》、《后汉纪》、《三国志》、《十六国春秋》、《魏书》、《资治通鉴》及胡三省注等等史书也有关于匈奴人的史料。诸子书方面,《塩铁论》、《备胡篇》、《论功篇》、《水经注》、《通典》、《文献通考》、《古今图书集成》也有关于匈奴人的史料。近人的研究著作,有沈维贤的前后汉《匈奴表》、泷川龟太郎《史记会注考证》、王先谦《汉书补注》《后汉书集解》、施之勉《后汉书集解补》、林干《匈奴史》、陈序经《匈奴史稿》、马长寿《北狄与匈奴》、田广金《北方文化与匈奴文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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